FlarePil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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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rePilot 隐私政策

生效日: 2026年8月19日, 版本 1.0

本文为韩语原本的中文译本,仅供参考。如解释上存在差异,以韩语版本为准。

배서연(以下称「运营者」)在提供 FlarePilot(以下称「服务」)时,为保护信息主体的自由与权利, 遵守大韩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개인정보 보호법)及相关法令所定事项,合法处理并安全管理个人信息。
为此,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0条,向信息主体告知有关个人信息处理与保护的程序及标准, 并为迅速、顺畅地处理与此相关的申诉,特制定并公开如下隐私政策。

FlarePilot 不会将用户的 Cloudflare 凭据传输至运营者服务器。

API 令牌与 OAuth 刷新令牌仅保存于用户的设备之内,应用直接与 api.cloudflare.comdash.cloudflare.com 通信。
运营者不持有用户的凭据,因此无法查阅该凭据,亦无法代为废止。
在 iOS·Android 版本中提供所显示横幅广告的 Google AdMob SDK 同样不会访问用户的凭据。
运营者绝不提供个性化广告,所有广告均以不反映用户兴趣的非个性化(non-personalized)广告形式提供。

1. 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

运营者为下列目的处理个人信息。
所处理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下列目的以外的 用途,利用目的发生变更时,将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8条另行取得同意等, 履行必要的措施。

  1. Cloudflare 账户连接及认证: 为将用户输入的或通过 Cloudflare 登录所签发的认证手段保存于设备,从而提供查询·管理用户 Cloudflare 账户资源(域名、DNS、WAF、R2、Workers 等)的功能,而处理个人信息。
  2. 提供应用锁功能: 为将用户所设置的锁定密码及是否使用生物识别认证保存于设备,从而在应用启动时提供本人确认程序,而处理个人信息。
  3. 服务利用分析及质量改善: 为分析应用启动次数、界面跳转、功能使用频率、错误发生状况等使用统计,以改善服务的稳定性与易用性,而处理个人信息。
  4. 广告投放及广告效果测定: 为筹措无偿提供服务所需的财源,在 iOS·Android 版本中投放横幅广告及由用户自行选择观看的激励广告,并测定广告的展示·点击状况,而处理个人信息。
    运营者不提供反映用户兴趣的个性化广告,因此不以推测兴趣领域或据此筛选广告为目的处理个人信息,亦不收集或利用广告标识符。
    该目的的处理系在显示广告的过程中由 Google LLC 执行,运营者不收集或保管该信息;且鉴于广告的投放伴随于利用合同,该处理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5条第1款第4项,在未取得信息主体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有关此事项由第2条第2项规定。
  5. 因观看激励广告而产生的免广告期间的管理: 为在用户完整观看激励广告后的一定期间内不显示广告,将该期间的到期时刻保存于设备并予以确认,而处理个人信息。
  6. 申诉处理及咨询应答: 为回复用户的咨询·错误申报并告知其处理进展,而处理个人信息。

2. 所处理个人信息的项目及取得同意的方法

运营者仅处理提供服务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个人信息。

区分收集项目收集方法保管位置
Cloudflare 认证信息 下列之中用户所选连接方式的信息: ① OAuth 访问令牌·刷新令牌 ② Cloudflare API 令牌 ③ Cloudflare 账户电子邮件地址及 Global API Key。连同账户标识符(Account ID)及账户显示名称 用户直接输入或 Cloudflare 登录(OAuth)程序 用户设备内部
应用锁设置 6位锁定密码的哈希值(附加随机盐值的 SHA-256 值)、是否使用生物识别认证 用户直接设置 用户设备内部
服务使用记录 应用实例标识符(Firebase 安装 ID)、事件名称及发生时刻、界面名称、应用版本、操作系统版本、设备型号、国家·语言设置、大致位置(国家·城市单位)、网络类型 使用应用时自动生成并收集(仅限 iOS·Android 版本) Google LLC(美国)
广告投放记录 IP 地址、设备信息(型号、操作系统版本)、大致位置(国家单位)、广告展示·点击记录。不包含广告标识符(Android 广告 ID(AAID)、iOS 广告标识符(IDFA))。 应用显示横幅广告或激励广告时通过 Google AdMob SDK 自动收集(仅限 iOS·Android 版本)。运营者所适用的未达同意年龄标记会阻断广告标识符的传输,因此不收集广告标识符。 Google LLC(美国)
免广告期间信息 因完整观看激励广告而产生的免广告期间的到期时刻 仅在用户完整观看激励广告的情形下自动生成(仅限 iOS·Android 版本) 用户设备内部
咨询处理记录 电子邮件地址、咨询内容、回复记录 仅在用户通过电子邮件咨询的情形下收集 运营者管理的服务器(Oracle Cloud Infrastructure 首尔区域)

设备内保存方式: Cloudflare 认证信息与应用锁设置保存于操作系统所提供的保护手段之中。
iOS 使用钥匙串(Keychain),Android 使用 EncryptedSharedPreferences(AES-256)。

取得同意的方法: 运营者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2条第1款,在应用首次启动时显示同意 界面,将各项同意事项予以区分并告知,使信息主体能够明确知悉后,按项目分别取得 同意。
在同意界面中,依据同法第15条第2款各项,一并告知个人信息的收集·利用目的、拟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 个人信息的保有及利用期间、有权拒绝同意的事实以及拒绝同意时的不利后果。
同意界面中一并显示可查阅本隐私政策与服务条款全文的链接。

区分同意项目目的对象信息保有期间拒绝同意的情形
必需 满14周岁以上的确认 确认是否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2条之2所定的儿童 满14周岁以上这一确认事实。不收集出生日期、年龄等有关年龄本身的信息。 至删除应用为止 无法使用服务。
必需 服务条款同意 利用合同的成立 同意事实 至删除应用为止 无法使用服务。
必需 个人信息收集·利用同意 Cloudflare 账户连接及认证、提供应用锁功能、免广告期间的管理、申诉处理及咨询应答 上表的 Cloudflare 认证信息、应用锁设置、免广告期间信息、咨询处理记录 第4条所定的期间 因无法提供服务的本质性功能,故无法使用服务。
选择 使用统计收集同意 服务利用分析及质量改善 上表的服务使用记录 自收集之日起14个月 不收集使用统计。可不受限制地使用服务的全部功能。
  1. 必需同意与选择同意的区分: 必需同意项目与选择同意项目在界面上予以区分显示,并就各项目一并告知其为必需抑或选择。
    用户可按项目分别选择是否同意。
  2. 未取得同意而处理的信息: 在应用中显示广告的过程中,Google AdMob SDK 会与 Google LLC 的广告服务器通信,在该过程中 IP 地址、设备信息(型号、操作系统版本)、大致位置(国家单位)及广告展示·点击记录由 Google LLC 予以处理。
    运营者不收集或保管该信息,亦不将其接收至运营者的服务器。
    FlarePilot 系不收取使用费而提供,广告的投放伴随于该利用合同,故运营者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5条第1款第4项所定的「为履行与信息主体订立的合同,或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履行应信息主体请求的措施而必要的情形」,在未取得信息主体同意的情况下执行该处理。
    运营者绝不提供个性化广告,亦不处理广告标识符,故该处理不属于须另行取得同意的广告目的个人信息处理。
    本项旨在依据同法第22条第3款,将可未经同意处理的个人信息项目与处理的法律依据,同取得同意后处理的个人信息相区分予以公开。
    有关此事项的具体内容由第11条规定,有关境外转移的事项由第9条规定。
  3. 拒绝选择同意的权利: 运营者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6条第3款及第22条第5款,不以用户不同意选择同意项目为由拒绝提供服务。
    即使不同意收集使用统计,亦可不受限制地使用 FlarePilot 的全部功能。
  4. 同意的撤回: 用户可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7条第1款随时撤回同意。
    对收集使用统计的选择同意,可在应用的更多 > 发送使用统计中撤回或重新同意,撤回立即生效。
    对个人信息收集·利用的必需同意,可在应用的更多 > 使用统计 · 条款界面中选择撤回个人信息收集·利用同意予以撤回。
    此种情形下,运营者依据同条第3款,将保存于设备中的 Cloudflare 认证信息、应用锁设置及同意记录删除至无法恢复或再现的程度,并从应用中退出登录,其程序与方法由第5条规定。
    必需同意为使用服务的前提,故撤回完成后应用将立即返回同意界面,欲再次使用时须在该界面重新完整履行同意程序。
    亦可通过从应用退出登录或删除应用的方式表示撤回的意思。
  5. 不设置有关个性化广告的同意项目的理由: 运营者绝不提供个性化广告,并将 Google AdMob 提供的未达同意年龄标记(tagForUnderAgeOfConsent)适用于应用整体,使所有广告请求均以非个性化(non-personalized)广告请求发送。
    运营者已将 Google Play 的目标年龄段申报为13岁至15岁、16岁至17岁及18岁以上,并选择将家庭政策(Families policy)适用于应用整体的方式,因此无须另行进行年龄审核,即向所有用户同等地仅提供非个性化广告。
    因此,同意界面中不设置有关个性化广告的选择项目,设置界面中亦不设置开启或关闭个性化广告的功能。
  6. 依据境外法令的另行同意程序: 运营者对适用欧洲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及美国各州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地区的用户,通过 Google UMP(User Messaging Platform)履行同意程序。
    该程序仅在相关法令要求该程序的地区显示,该地区的用户在应用的更多界面中会看到重新设置广告同意项目,可随时重新确认并变更其同意内容。
    该程序并非为取得对个性化广告的同意,运营者无论其结果如何,均向所有用户仅提供非个性化广告。
  7. 设备的访问权限: FlarePilot 所使用的访问权限仅有网络连接,以及仅对使用应用锁的用户请求的生物识别认证。
    生物识别认证并非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访问权限,故依据大韩民国《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정보통신망 이용촉진 및 정보보호 등에 관한 법률)第22条之2第2款,即使不予允许,亦不拒绝提供服务。
    运营者不请求通讯录、照片、位置、麦克风、摄像头等其他设备内信息与功能的访问权限。

FlarePilot 绝不收集姓名、包括居民登记号在内的唯一识别信息、支付信息、电话号码、精确位置信息、 通讯录·照片·通话记录等设备内的个人资料。
运营者不收集或利用广告标识符(Android 广告 ID(AAID)、iOS 广告标识符(IDFA))。
适用于应用整体的未达同意年龄标记会阻断广告标识符的传输本身,其具体内容 由第11条予以说明。
广告投放记录仅为在 iOS·Android 版本中投放非个性化广告并测定其效果之目的而由 Google LLC 处理,运营者不收集或保管该记录。
因观看激励广告而产生的免广告期间的到期时刻仅保存于用户的设备内部,不会传输至运营者的 服务器。
广告 SDK 不会访问 Cloudflare 认证信息与应用锁设置等保存于设备内部的信息。

3. 是否满14周岁的确认及儿童个人信息的保护

FlarePilot 是面向持有 Cloudflare 账户的网络基础设施运营人员的服务,并非以未满14周岁的儿童 为对象,亦不收集未满14周岁儿童的个人信息。

  1. 年龄确认程序: 运营者在应用首次启动时显示的同意界面中,要求用户对确认其满14周岁以上的项目表示同意。
    该项目为必需项目,故不予同意即无法完成同意程序,亦无法使用服务。
  2. 不予收集的信息: 运营者不为年龄确认而收集出生日期、年龄、居民登记号等有关年龄本身的信息,仅将已确认满14周岁以上这一事实记录于用户的设备内部。
    该记录不会传输至运营者的服务器。
  3. 未满14周岁的情形: 未满14周岁者不得使用 FlarePilot。
    运营者在确认用户未满14周岁的情形下,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1条第1款不迟延地销毁就该用户所收集的个人信息,并中止该用户的服务使用。
    用户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通过 [email protected] 告知该事实并请求销毁。
  4. 关于法定代理人同意的事项: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2条之2第1款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为处理未满14周岁儿童的个人信息而须取得同意时,应当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并确认法定代理人是否已同意。
    运营者不处理未满14周岁儿童的个人信息,且如前各项所述仅向已确认满14周岁以上的用户提供服务,故依据同款不设置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程序。
    今后如需以未满14周岁的儿童为对象处理个人信息,将依据同条及同法施行令第17条之2所定方法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并依据同条第3款使用易于理解的格式和明确易懂的语言予以告知。
  5. 法定代理人的权利行使: 未满14周岁儿童的法定代理人可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8条第2款,就该儿童的个人信息要求查阅、更正·删除、停止处理及撤回同意,其方法由第12条予以说明。

4. 个人信息的处理及保有期间

区分保有期间
Cloudflare 认证信息至用户从应用退出登录或删除应用为止
应用锁设置至用户解除应用锁或删除应用为止
服务使用记录自收集之日起14个月(依据 Google Analytics 数据保管期间设置)
广告投放记录自收集之日起最长180日(依据 Google 的广告数据保管政策)。因不收集广告标识符,故不存在其保有期间。
免广告期间信息至完整观看激励广告之时起满3日,或用户撤回个人信息收集·利用同意,或删除应用为止
咨询处理记录自咨询处理完成之日起3年

其他法令另行规定保存期间的情形,在该法令所定期间内保管。

5. 个人信息的销毁程序及方法

运营者在个人信息的保有期间届满、处理目的达成等个人信息变为不必要时, 不迟延地(无正当事由时于5日以内)销毁该个人信息。

  1. 销毁程序: 保存于设备的认证信息与应用锁设置,在用户从应用退出登录或删除应用时立即删除。
    保管于服务器的咨询处理记录,在保有期间届满后经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确认后销毁。
  2. 销毁方法: 电子文件形态的信息以无法恢复及再现的方法永久删除,打印于纸面的信息则通过粉碎或焚烧予以销毁。
  3. Cloudflare 一侧连接权限的撤销: 从应用退出登录后,保存于设备的令牌即被删除。
    留存于 Cloudflare 账户的应用连接权限运营者无法废止,故须由用户在 Cloudflare 控制台的My Profile > Access Management > Connected Applications中自行撤销。
    自行签发的 API 令牌可在 Cloudflare 控制台的My Profile > API Tokens中废止。
  4. 因撤回同意而进行的销毁: 用户在应用的更多 > 使用统计 · 条款界面中选择撤回个人信息收集·利用同意时,运营者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7条第3款,不迟延地将保存于设备的 Cloudflare 认证信息、应用锁设置及同意记录销毁至无法恢复或再现的程度,并从应用中退出登录。
    该销毁依据同法施行令第16条第1款第1项,以不可复原的方法永久删除的方式进行。
    此时,因观看激励广告而产生的免广告期间信息亦一并删除。
    由于必需同意不复存在,用户自该时点起无法使用服务,应用将立即返回同意界面。
  5. 删除应用的情形: 用户删除应用后,保存于设备的值不会留存。
    Android 版本设置为不使用操作系统的自动备份功能(allowBackup=false),使保存于设备的值不会备份至外部存储或在重新安装时被恢复。
    iOS 版本因操作系统的特性,即使删除应用,值仍可能残留于钥匙串,故在确认应用已重新安装的情形下,先于其他处理删除残留于钥匙串的值。

6. 个人信息向第三方的提供

运营者仅在第1条(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所明示的范围内处理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 并仅在信息主体的同意、法律的特别规定等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7条及第18条的情形下,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目前 FlarePilot 不存在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的情形。

为提供服务而委托个人信息处理业务的事项由第8条说明,有关境外转移的事项由第9条说明。
为投放横幅广告而由 Google LLC 处理的信息的相关事项,亦由第8条及第9条一并说明。
处理业务的委托与境外转移,是与《个人信息保护法》上的第三方提供相区分的另一处理类型。

7. 关于追加利用·提供的事项

运营者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5条第3款及第17条第4款,不在未取得信息主体同意的情况下追加 利用或提供个人信息。
今后如有追加利用·提供的必要,将在考虑同法施行令第14条之2所定的 判断标准后,通过本隐私政策事先公开其内容。

8. 个人信息处理业务的委托

运营者为顺畅地提供服务,按下列内容委托个人信息处理业务。

受委托方(受托人)受委托业务的内容处理位置
Google LLC 服务使用统计的收集·分析及错误状况汇总(Google Analytics for Firebase) 美国: 参见第9条
Google LLC 非个性化横幅广告及激励广告的投放与其效果测定(Google AdMob)、在适用境外个人信息保护法令的地区提供同意程序(Google User Messaging Platform)。仅限 iOS·Android 版本,且不传输广告标识符。 美国: 参见第9条
Cloudflare, Inc. 登录回调页面及政策页面的静态托管、安全威胁阻断(Cloudflare Pages) 美国等: 参见第9条
Cloudflare, Inc. 咨询电子邮件的接收及向运营者信箱的转发(Cloudflare Email Routing) 美国等: 参见第9条
Oracle Corporation 为保管咨询处理记录的服务器提供云基础设施(Oracle Cloud Infrastructure) 大韩民国(首尔区域)
  1. 运营者在签订委托合同时,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6条,以受托人提出的数据处理条款等文件确定禁止为受托业务履行目的以外处理个人信息、技术性·管理性保护措施、限制再委托、对受托人的管理·监督、损害赔偿等责任事项,并监督受托人是否安全地处理个人信息。
  2. 受托业务的内容或受托人发生变更时,将不迟延地通过本隐私政策予以公开。
  3. 有关委托至境外的业务事项,由第9条(个人信息的境外转移)一并说明。

9. 个人信息的境外转移

运营者为提供服务、进行使用分析及投放广告,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之8第1款第3项甲目 (为与信息主体订立及履行合同而有必要委托处理·保管个人信息,且已将同条第2款各项 事项在依据同法第30条制定的隐私政策中予以公开的情形),按下列内容将个人信息 转移(委托处理)至境外。
下表及其后的说明,旨在公开同条第2款各项所定的所转移个人信息项目、个人信息被转移的国家·时期及 方法、受转移方的名称与联系方式、受转移方的利用目的及保有·利用期间、拒绝转移的方法·程序及 拒绝的效果。

受转移方转移国家转移项目转移时期及方法利用目的保有·利用期间
Google LLC
[email protected]
美国 应用实例标识符(Firebase 安装 ID)、事件名称及发生时刻、界面名称、应用版本、操作系统版本、设备型号、国家·语言设置、大致位置(国家·城市单位)、网络类型 使用应用时通过网络加密传输(TLS) 服务使用统计分析、错误原因查明及质量改善(Google Analytics for Firebase) 自收集之日起14个月
Google LLC
https://support.google.com/admob
美国 IP 地址、设备信息(型号、操作系统版本)、大致位置(国家单位)、广告展示·点击记录。不传输广告标识符(AAID、IDFA)。 应用显示横幅广告或激励广告之时通过网络加密传输(TLS),仅限 iOS·Android 版本 非个性化横幅广告及激励广告的投放与其效果测定(Google AdMob) 自收集之日起最长180日
Cloudflare, Inc.
[email protected]
美国(经由全球边缘网络) 访问 IP 地址、访问时刻、浏览器信息(访问 OAuth 登录回调页面及政策页面时) 访问该网页之时通过网络加密传输(TLS) 登录回调页面及政策页面的静态托管、安全威胁阻断 依据 Cloudflare 的日志保管政策(最长30日)

拒绝转移的方法及效果: 用户可通过关闭应用的更多 > 发送使用统计的方式, 随时拒绝向 Google LLC 转移使用记录。
此种情形下亦可不受限制地使用 FlarePilot 的全部 功能,服务使用上不存在任何不利。
与广告相关的转移中不包含广告标识符。
运营者适用于应用整体的未达同意年龄标记会阻断广告标识符的传输,故即使在设备的操作系统设置中 限制广告标识符的使用或将其重置,本项转移的范围亦不会改变。
为投放广告,IP 地址与设备信息必然会传输至 Google LLC,故不提供仅单独拒绝本项转移的 方法。
用户可依照下文所定,通过撤回个人信息收集·利用同意或删除应用的方式中止本项 转移。
运营者不提供个性化广告,故向用户显示的始终仅为不反映用户兴趣的 非个性化(non-personalized)广告。
但目前不提供完全不显示广告的付费选项。
用户撤回个人信息收集·利用同意或删除应用后,自该时点起不再显示广告,故本项转移亦 随之中止。
向 Cloudflare, Inc. 的转移是为履行 Cloudflare 账户连接这一服务的本质性功能, 故拒绝该转移时将无法使用服务。
此时用户可通过删除应用的方式中止转移。

用户的 Cloudflare API 令牌、Global API Key 及 OAuth 刷新令牌仅保存于用户设备, 不会转移至运营者的服务器或其他第三方。
应用与 Cloudflare 之间的通信,由用户的设备直接与 api.cloudflare.comdash.cloudflare.com 进行,这属于依据用户与 Cloudflare, Inc. 之间的合同由用户本人使用服务的行为。

10. 个人信息的安全性保障措施

运营者为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性,采取下列措施。

  1. 管理性措施: 将接触个人信息的人员最小化为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1人,并制定·实施个人信息内部管理计划。
  2. 技术性措施
    • Cloudflare 认证信息与锁定密码保存于 iOS 钥匙串与 Android EncryptedSharedPreferences(AES-256)之中。
    • 锁定密码不保存原文,仅保存附加每台设备重新生成的盐值计算而得的哈希值。
    • 应用与外部服务之间的所有通信均以 TLS 加密。
    • OAuth 登录时适用 PKCE(S256),使授权码即便被窃取亦无法签发令牌。
    • 提供应用锁(锁定密码·生物识别认证)功能,以便在设备遗失时阻断未经授权的访问。
  3. 物理性措施: 保管咨询处理记录的服务器位于门禁受控的数据中心,管理员访问以基于密钥的认证方式予以限制。

11. 关于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安装·运行及拒绝的事项

应用实例标识符: 运营者为进行服务利用分析,使用 Google Analytics for Firebase 生成的应用实例标识符 (Firebase 安装 ID)。
这是与网页 Cookie 类似的技术,按安装应用的设备分别赋予随机值, 用于汇总使用统计。

  1. 收集目的: 为将应用启动、界面跳转、功能使用、错误发生状况以匿名统计形式汇总,以改善服务质量。
  2. 收集项目: 与第2条的「服务使用记录」项目相同。
  3. 同意信号的管理: Google Analytics for Firebase 以同意模式(Consent Mode)运行。
    运营者将与广告相关的同意信号 ad_storagead_user_dataad_personalization_signals 无论用户如何选择,一律固定为拒绝状态。
    随用户的更多 > 发送使用统计选择而改变取值的同意信号仅有 analytics_storage
    因此,使用统计在任何情形下均不会用于广告目的。
  4. 拒绝方法: 关闭应用的更多 > 发送使用统计后,analytics_storage 转为拒绝状态,使用记录的收集立即中止,此前已赋予的应用实例标识符亦被删除。
    但此种情形下,亦仅在不含应用实例标识符在内的任何标识符的状态下匿名汇总访问次数,该汇总因无法识别特定用户或特定设备,故不属于个人信息。
    亦可通过删除应用的方式中止收集。
  5. 拒绝时的不利: 即使拒绝收集使用统计,亦可不受限制地使用 FlarePilot 的全部功能。

广告标识符: 运营者不收集亦不利用操作系统提供的广告标识符(Android 广告 ID(AAID)、iOS 广告 标识符(IDFA))。
运营者将 Google AdMob 提供的未达同意年龄标记(tagForUnderAgeOfConsent)适用于应用整体, 依据 Google 的说明,该标记会阻断广告标识符的传输本身。

  1. 未达同意年龄标记的效果: 适用该标记后,在 Android 上将阻断 Android 广告 ID(AAID)的传输,在 iOS 上将阻断广告标识符(IDFA)的传输。
    此外,包括再营销在内的个性化广告对所有广告请求均被停用,对广告测量像素或第三方广告服务器等第三方广告供应商的请求亦不会发生。
    因此,应用在投放广告的过程中不会生成或传输识别用户的值。
  2. 选择此种方式的理由: 运营者已将 Google Play 的目标年龄段申报为13岁至15岁、16岁至17岁及18岁以上,并选择将家庭政策(Families policy)适用于应用整体的方式。
    其结果为,无须另行进行年龄审核,即向所有用户同等地仅提供非个性化(non-personalized)广告。
    因此不设置取得对个性化广告同意的程序,设置界面中亦不设置开启或关闭个性化广告的功能。
    在适用境外个人信息保护法令的地区通过 Google UMP 履行的同意程序由第2条第6项规定,无论其结果如何,均向所有用户仅提供非个性化广告。
  3. 为投放广告而处理的信息及其法律依据: 即使不传输广告标识符,为在屏幕上显示广告仍需通信,故 IP 地址与设备信息(型号、操作系统版本)、大致位置(国家单位)及广告展示·点击记录将传输至 Google LLC。
    该处理系在显示广告的过程中由 Google LLC 执行,运营者不收集或保管该信息,亦不将其接收至运营者的服务器。
    FlarePilot 系不收取使用费而提供,广告的投放伴随于该利用合同,故该处理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5条第1款第4项,在未取得信息主体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其具体项目与第2条的「广告投放记录」项目及第2条第2项相同,有关境外转移的事项由第9条规定。
  4. 拒绝方法: 广告标识符原本即不予传输,故即使在设备的操作系统设置中重置广告标识符或限制其使用,就 FlarePilot 所处理信息的范围亦不会改变。
    广告的投放伴随于利用合同,故不提供仅单独拒绝该处理的方法;用户删除应用,或在应用的更多 > 使用统计 · 条款界面中撤回个人信息收集·利用同意而中止使用服务后,自该时点起不再显示广告,故该处理亦随之中止。
  5. 拒绝时的不利: 在以上述方法中止使用服务之前,广告将持续显示,除此之外用户在服务上不会受到不利。
    但撤回同意的情形下,因必需同意不复存在而将无法使用服务,其效果由第5条规定。
  6. iOS 的广告效果测定: iOS 版本参与操作系统提供的 SKAdNetwork,以汇总广告的转化效果。
    这是以不识别个别用户或个别设备的形式仅向广告网络传递广告效果的操作系统层面的功能,运营者不另行收集信息。
    运营者不跨多个应用或网站追踪用户的活动,故不请求应用追踪透明度(App Tracking Transparency)权限。

免广告期间信息: 用户在应用的设置界面中完整观看激励广告的情形,运营者自该时点起 3日内不显示广告,并为判断该期间而仅将该期间的到期时刻保存于用户的设备 内部。

  1. 保存项目及位置: 仅将免广告期间的到期时刻这一个值保存于用户的设备内部,不保存所观看广告的内容或观看记录。
    该值不会传输至运营者的服务器,亦不会提供给第三方或转移至境外。
  2. 拒绝方法: 激励广告的观看由用户自行选择,故不予观看即不会生成该值。
    已保存的值将在到期时刻经过、撤回个人信息收集·利用同意或删除应用时被删除。
  3. 拒绝时的不利: 即使不观看激励广告,亦可不受限制地使用 FlarePilot 的全部功能。

FlarePilot 不处理识别用户的广告标识符,故不积累可掌握并分析用户兴趣与倾向的 行为信息,利用行为信息的个性化广告在任何情形下均不予提供。
Google LLC 为投放非个性化广告并测定其效果而处理的范围,限于第9条表中所定的项目。
广告 SDK 不会访问用户的 Cloudflare 认证信息与应用锁设置等 保存于设备内部的信息。

12. 信息主体与法定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行使方法

信息主体可随时向运营者行使下列各项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权利。

  1. 要求查阅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5条)
  2. 存在错误等情形时要求更正(同法第36条)
  3. 要求删除(同法第36条)
  4. 要求停止处理(同法第37条第1款)
  5. 撤回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同意(同法第37条第1款)
  6. 对自动化决定提出拒绝及要求说明等(同法第37条之2)。但如第13条所述,运营者不作出自动化决定。

权利的行使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向 [email protected] 提出, 运营者将对此不迟延地(自收到要求之日起10日以内)采取措施并告知其结果。
信息主体就个人信息的错误等要求 更正或删除时,在更正或删除完成之前不利用或提供该个人信息。
运营者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8条第4款,使权利行使的方法与程序不难于收集个人信息的方法与程序。

提出异议: 对运营者拒绝查阅、更正·删除、停止处理、撤回同意等要求或所采取的其他措施 有不服的信息主体,可依据同法第38条第5款,向 [email protected] 提出异议。
运营者将自受理异议之日起 10日以内回复复审结果及其理由,认定异议有理由时,将不迟延地采取必要措施。
对运营者的措施,亦可向第15条所说明的机构申请纠纷调解或咨询。

权利的行使可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8条第1款及同法施行令第45条第1款,通过信息主体的法定代理人或 受委托人等代理人进行。
此种情形下,依据同施行令第45条第2款, 须提交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以告示所定格式(《个人信息处理方法告示》(개인정보 처리 방법에 관한 고시)附表第11号格式)的 委托书。
未满14周岁儿童的法定代理人可依据同法第38条第2款,就该儿童的个人信息行使上述权利。

信息主体的权利行使可能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5条第4款、第37条第2款等受到限制。

保存于设备的认证信息与应用锁设置,无须另行提出要求,用户即可通过应用的更多 > 退出登录或删除应用 自行立即删除。
对收集使用统计的选择同意,可在应用的更多 > 发送使用统计中随时撤回或重新同意, 即使撤回选择同意,亦可不受限制地使用 FlarePilot 的全部功能。
对个人信息收集·利用的必需同意,可在应用的更多 > 使用统计 · 条款界面中选择 撤回个人信息收集·利用同意予以撤回,撤回后保存于设备的认证信息与应用锁 设置及同意记录将被删除并退出登录,且将无法使用服务。
各项同意的撤回方法及其效果由第2条及第5条说明,为投放广告而处理的信息及其拒绝方法由 第11条说明。
运营者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8条第4款,在应用界面之内设置此类撤回的方法与程序, 使其不难于取得同意的方法与程序。

13. 关于自动化决定的事项

运营者不作出《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7条之2第1款所定的自动化决定(包括适用人工智能技术的系统在内, 通过完全自动化的系统处理个人信息而作出的、对信息主体的权利或义务产生重大 影响的决定)。
因此,亦不存在依据同条可由信息主体拒绝自动化决定或要求其说明等的处理对象。
今后如作出自动化决定,将依据同条第4款,在本处理方针中公开其标准与程序以及个人信息被处理的方式。

14.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及查阅请求受理·处理部门

运营者为总体负责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业务,并处理与个人信息处理相关的信息主体咨询·投诉处理· 损害救济等事宜,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1条及同法施行令第32条第3款第2项甲目,如下将 经营者本人指定为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运营者为1人个人开发者,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一并履行查阅请求受理·处理业务与申诉处理业务。

区分内容
服务名称FlarePilot (iOS, Android)
个人信息处理者배서연 (个人开发者)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배서연
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个人信息查阅请求受理·处理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email protected])
申诉处理负责由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兼任
支持https://cf.getsdata.com/support/

信息主体可就使用 FlarePilot 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咨询、投诉处理、损害救济等事项, 向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提出。
运营者将对信息主体的咨询不迟延地答复并处理。

15. 信息主体权益受侵害时的救济方法

信息主体为就个人信息侵害获得救济,可向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韩国互联网振兴院个人信息侵害 举报中心等申请纠纷解决或咨询等。
其他有关个人信息侵害的举报·咨询, 请向下列机构咨询。

  1.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 : (免区号) 1833-6972 (www.kopico.go.kr)
  2.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 : (免区号) 118 (privacy.kisa.or.kr)
  3. 大检察厅 : (免区号) 1301 (www.spo.go.kr)
  4. 警察厅 : (免区号) 182 (ecrm.police.go.kr)

对于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5条(个人信息的查阅)、第36条(个人信息的更正·删除)、第37条(个人信息的停止处理等)的 规定提出的要求,因公共机关首长所作处分或不作为而致权利或利益受到侵害者,可依据 大韩民国《行政审判法》(행정심판법)所定内容提起行政审判。

中央行政审判委员会 : (免区号) 110 (www.simpan.go.kr)

16. 不存在相应事项的项目

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编制指南》(개인정보 처리방침 작성지침)所定的记载项目中,下列各项不适用于 FlarePilot, 故不另行设置相关内容。
今后如产生相应事项,将反映于本处理方针中并予以公开。

  1. 敏感信息的公开可能性及选择不公开的方法: 服务不处理敏感信息,且不存在将用户的信息向其他用户公开的功能。
  2. 假名信息的处理: 运营者不对个人信息作假名化处理后加以利用。
  3. 境内代理人的指定: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1条之2第1款规定,在境内无住所或营业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中,由总统令所定者应当指定境内代理人。
    运营者为在境内设有住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故不属于该指定对象。
  4. 固定型·移动型影像信息处理设备的运行·管理: 运营者不安装·运行影像信息处理设备。

17. 隐私政策的变更

本隐私政策自2026年8月19日起适用。
因法令·政策或安全技术的变更而对内容有所增加·删除 及修改时,将自变更事项的生效日起7日前通过本页面及应用内公告予以告知。
但所收集个人信息的项目或利用目的的变更等,对信息主体的权利产生重大变更时, 将至少提前30日告知。
如需以往的隐私政策, 请向 [email protected] 提出请求,我们将予以发送。

版本生效日主要变更内容
1.02026-08-19首次制定